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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_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查询
zmhk 2024-06-21 人已围观
简介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_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查询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相关的问题,我将全力以赴地回答并提供有用的信息。
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发证机关是什么
2.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
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放特种作业证书在哪个官网查询
4.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办理
5.建设厅特种作业证办理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发证机关是什么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发证机关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责有:
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2、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百度百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000
可以在电脑上打开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然后点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进入,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通过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然后点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1、查找网站
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
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下拉页面到底部点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进入。
3、点击人员信息
进入到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站以后,点击人员信息。
4、选择特种作业人员进入
在出现的选项中选择特种作业人员进入。
5、进入查询界面
此时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江苏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查询界面,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
6、查询人员的证件有效期等信息
此时在查询页面的下方就可以看到该被查询人员的建筑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信息。
7、查看被查询人员的证件有效期
在页面的后方还可以看到该被查询人员的证件有效期等信息。
法律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放特种作业证书在哪个官网查询
住建厅发的特种作业证有哪些:1、建筑电工---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普通)---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3、建筑架子工(附着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4、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5、司机(施工电梯)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6、司机(塔机)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7、司机(物料)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8、安、拆(物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
9、安、拆(施工电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10、安、拆(塔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1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办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放特种作业证书可以在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首页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该网站为上海市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职业安全技术、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科研、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等工作的专业性社团。进入到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的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上角的特种作业专栏下面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查询按钮。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特种操作证证号(三项需输入两项)即可查询到了。
扩展资料:
上海市建筑行业特种操作证查询方法: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官网以后,下拉页面到底部点击相关行业单位,选择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的官方网站,点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4、在出现的查询界面中按照要求输入被查询的条件以后点击查询按钮。
5、此时在查询页面的下方即可看到被查询人员的建筑电工信息。
6、向右拉动页面可以看到其相关的复核日期以及发证机关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首页
建设厅特种作业证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法律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 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一,编号规则见附件二。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办证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一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 安监局 备案注册。特种作业操作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 (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扩展资料: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百度百科-特种作业操作证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城乡建设厅建筑特种作业证书”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