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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_22条措施

zmhk 2024-05-14 人已围观

简介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_22条措施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

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_22条措施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呼和浩特对标二十条措施调整优化防控举措

2.兰州20条措施优化楼市环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认房又认贷”

3.二十条措施几点出台的

4.如何运用好扩消费20条措施

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_22条措施

呼和浩特对标二十条措施调整优化防控举措

       呼和浩特:严格对标对表“二十条措施”调整优化防控举措

       2022年11月12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召开。会上介绍,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各项防控举措,力争做到准确判、精准划、规范检、及时治。

       1、对密切接触者,将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对目前的次密接人员全部解除隔离。

       2、将风险区由原来的“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对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降为低风险区。目前,呼和浩特市重新梳理调整风险区域,11月11日当日新增高风险小区10个、高风险楼栋61个;152个高风险小区、351个高风险楼栋降为低风险。

       3、呼和浩特市还将进一步优化分级分类诊疗方案,提高救治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阳性感染者24小时内收入方舱医院,将血透、肿瘤放化疗、婴幼儿、孕晚期孕产妇、行动不便、高龄等符合定点医院收治标准的特殊患者派入定点医院治疗。

       4、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员服务保障,全面摸排社区居民信息,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等预案,不断恢复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保障居民医疗、用药等需求。

       目前,呼和浩特市本轮疫情社区传播链条还没有完全阻断,社会面传播的风险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前阶段的防控成果,尽快实现“社区清零”目标,将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对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青城码”将进行弹窗,限制进出小区和其他场所。

兰州20条措施优化楼市环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认房又认贷”

       国办发布促进消费措施分别是应对疫情影响、全面创新提质、完善支撑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保障措施等等。

       1、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

       2、全面创新提质

       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3、完善支撑体系

       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4、持续深化改革

       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5、强化保障措施

       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

促进消费的方法:

       1、鼓励增加消费:向居民发放消费券、免费招待卡等;增加居民的收入,比如省级政府或市政府发放减税政策、增加最低工资标准、增加补贴等;开展旅游团体出游促销活动等。

       2、实施促销活动:商家可以开展折扣活动、积分活动、买一赠一等;各种超市、商场等以优惠手段推出特价活动等。

       3、给予补贴:省级政府、市政府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及其它行业进行补贴,帮助企业减轻成本负担,以促进消费。

       4、优惠贷款:省级政府或市政府可以向中低收入的普通家庭提供抵押贷款或无抵押贷款,支持家庭改善生活、购买家用电器、缴纳学费等,来促进消费部门发展。

       5、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市场监管,及时向居民及商家传达政策信息,加强行为引导;促进公众对消费环境的良好认知,更好的发掘消费潜力。

二十条措施几点出台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 实习生张雁楠 报道

       4月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四大类共20项措施,用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房建类项目服务保障,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前,兰州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但仅针对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商业贷款购房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方面,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商业贷款则为40%。

       《通知》还指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

       除上述针对购房者的优惠措施外,兰州还推出多项“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的措施。如,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视情况延长土地款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等等。

       兰州还提出,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此外,兰州还推出多项措施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从通知内容看,兰州是今年以来调整和优化楼市政策环境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8月以来,兰州市的新房和二手房价格连续7个月环比下跌。

       附 文件全文: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第1号)

       为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房建类项目服务保障,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一)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帮办代办,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二)推行带方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城市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公共设施等相关内容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层建筑可先行办理基坑开挖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规范办理按揭贷款准入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办理项目按揭贷款准入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准入门槛或向企业收取准入保证金。

       (四)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二、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

       (五)合理确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六)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款和储备土地补偿款支付期限。2021年1月1日以后公开成交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偿合同),且足额支付首期出让价款(包括定金、补偿款),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环境保护、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项目或因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或因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交付土地或返还已投入的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限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储备土地补偿款的,经批准,可适度延长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调整一次。

       (七)加大项目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八)完善配套公共设施。对已建成小区通过改善交通条件、加装电梯、管网改造、增加健身设施、绿化美化等措施,弥补配套公共设施短板,建设15分钟生活圈;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要按规划要求建设教育、养老、医疗、交通、停车、管网等配套公共设施,探索配套公共设施代建模式,做到项目建设与配套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九)加大协调保障力度。落实辖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征收拆迁力度,保障项目有效落地、按期开工;主动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及水、电、气、暖、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推进货币化征拆安置。对新的征拆安置项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鼓励被征拆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十一)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四、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十二)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十三)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四)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对各类“陇原人才卡(服务卡)”持卡人,制定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优惠政策。

       (十五)支持多元化住房需求。落实“租购并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租购同权”。对购买实际用于居住的公寓房,经认定,水、电收费标准执行民用价格标准,允许办理落户手续。

       (十六)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对新引进人才提供实物保障、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推进“萃英社区”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房源,加快“拎包入住”人才公寓建设,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对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人才由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住房后出租,加大人才公寓供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单位依法依规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或通过棚户区改造、集中连片开发等方式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和专家公寓。

       (十七)支持新市民购房。鼓励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兰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十八)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对新建项目实施适老化设计建设的,给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住房品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企业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住宅品质,鼓励装修交付。对绿色建筑项目在税收、信贷、销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房住不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预售资金、住房租赁、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等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原标题:兰州20条措施全方位优化楼市环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认房又认贷”

如何运用好扩消费20条措施

       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部分提到“落实党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抓好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在这部分内容中,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这二十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运用好消费20条措施的途径有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

       1、稳定大宗消费

       措施明确提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

       2、扩大服务消费

       引导各地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支持餐饮消费持续复苏并带动就业。优化演出赛事活动审批程序,增加文化体育休闲消费供给。

       3、促进农村消费

       措施提出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政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特色产品进城,推动乡村承接更多城镇消费需求,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

       4、拓展新型消费

       丰富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通过提升供给质量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5、完善消费设施

       有效提升和改善消费条件,帮助群众更方便、快捷、舒心地消费和购物。

       6、优化消费环境

       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消费领域标准。有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隐形壁垒,持续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今天关于“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二十条优化措施全文”,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