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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手机号获利8万_卖手机号获利8万判几年

zmhk 2024-06-24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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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手机号获利8万_卖手机号获利8万判几年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卖手机号获利8万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1.卖了手机号别人用来电信诈骗和我有关系吗

2.直播卖手机号赚钱吗

3.靠手机靓号发家的人是怎么拿到这些号码的?

4.卖虚拟运营商手机号是否违法

5.贩卖电话号码信息 算违法吗

6.提供手机号别人注册账号获利多少才算犯法

卖手机号获利8万_卖手机号获利8万判几年

卖了手机号别人用来电信诈骗和我有关系吗

       法律主观:

       电信诈骗和电信公司无关。电信诈骗指的是以电信手段为媒介,而不是诈骗的主体为电信公司。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直播卖手机号赚钱吗

       手机靓号15*****6666在开拍之后由于无人出价流拍,据说这个手机靓号里面有九个6,是全国数字6最多的一个手机号。据说这个手机靓号的起拍价就已经高达了1,366万,可能就是因为起拍价太高了,虽然有很多人围观,但是最终也没有人出价。

       虽然这个手机靓号非常稀有,也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但是奈何价格的确是太高了,一串数字的价值就达到了1000多万元,在一线城市就可以买一套小别墅了。大多数人就算是想要购买,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是不允许的。估计能买得起这个手机靓号的,要么就是生意人,要么就是一些土豪,否则大多数普通人想必是不会购买的。更何况在参加拍卖之前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才行,这些费用就已经达到了几十万,当然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

       手机号的作用无非就是用来打电话,尽管这个手机靓号带的数字6比较多,但是和普通的手机号相比,作用并没有什么不同,仅仅只是看起来比较稀有罢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手机靓号的确有着很高的收藏价值,现在人们办理的大多数手机号里面的数字都是比较复杂,不仅有6,还有12345等。像这样有九个6的,的确是比较少见,所以这串数字想必也是对得起它的价格。

       不过这起拍卖却没有人出价购买,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是现在人们对手机号并不稀罕了?觉得这一串数字的价值并没有这么高?小编认为,也许是现在的人们觉得钱太难挣了,花1000多万买一个手机号,的确有一些不划算。虽然土豪有钱,但是土豪并不是傻子。

靠手机靓号发家的人是怎么拿到这些号码的?

哪个行业只要直播间能够操作的都能赚钱。

       直播卖手机号就跟卖其他产品一样,只要号码够吸引人或者套餐更加优惠或者实用,有意向的人都会购买的。

       直播带货的前提就是要吸引大批粉丝之后,有了自己的特色才能够让更多的人来,下单的几率才更高。

卖虚拟运营商手机号是否违法

       其实手机靓号的盈利模式很简单:以低成本获取手机靓号,再以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价。具体来说,手机靓号的获取渠道有多个,成本也有比较大的区别。

       1、运营商渠道:虽说所有的手机号码都来自三大运营商,但手机靓号黄牛手中的大部分靓号都不是直接来自运营商。试想,尾号3个8,3个6的号码资源是极其稀少的,每次运营商只放出一个号码,也就十几个尾号3个相同的号码。

       与其他渠道相比,来自运营商渠道的靓号,成本最高。虽说运营商无法收取靓号费用,但运营商不会单独把一个靓号给某一家代理商,而是把整个批次的号码都给代理商。除此之外,如果该批次号码中有靓号,运营商会附加50或100个普通号码作为条件。

       2、运营商代理:每家运营商都会有代理商,相比而言,等级比较高的代理商会直接把靓号加价出售。加之很多靓号黄牛与运营商代理比较熟悉,价格都不会太高。一个三连号码,也就是几千块钱,靓号黄牛转手就能轻松卖到几万。

       运营商代理之所以自己不出售靓号,是因为面对的客户群体只是普通消费者,而且不能加价出售,一旦被消费者举报,轻则罚款,重则取消代理资格。所以,运营商代理目前是手机靓号的一个主要来源。

       3、靓号收集渠道:早年间,手机靓号是没有最低消费的。最近几年,运营商开始对手机靓号强制推行最低消费,一些消费者因此会放弃手机靓号。而手机靓号黄牛,瞅准这一机会,在网上开设了靓号回收,并根据不同号码给出不同的售价。手机靓号回收后,黄牛会过户到自己或朋友名下,并停机保号,降低养号成本。

       4、靓号**团队:与黑客撞库一样,利润丰厚的手机靓号渠道,同样是黑客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一个手机靓号,他们会伪造机主的证件,并利用运营商的漏洞进行补卡过户,从而低成本的获取到一个手机靓号。

       除了用技术手段**他人的手机靓号外,一些黑客团队,还会利用扫描软件,扫描三大运营商所有号段的靓号,一旦发现靓号停机或被消号,立即找运营商申请此号码。

       在通过各种渠道拿到了手机靓号后,黄牛们还有庞大的销售渠道。除了招募手机靓号销售代理外,黄牛们还通过QQ群或微信群将自己的靓号资源共享。眼下,既便手机靓号黄牛同行销售了同行的号码,也会有一定的提成。

       显而易见,手机靓号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不仅有非常成熟的渠道供给体系,还有完善周密的销售渠道。一些地区,手机靓号甚至开设了实体店,并有做连锁店的趋势。

       不过最近几年三大运营商出台了政策,要求手机靓号必须有最低消费,并且不允许停机。一旦停机,号码就会被运营商收回作为新号重新售卖。这样一来,手机靓号就得花钱来养着了。这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手机靓号黄牛来说,没啥太大的冲击。别人钱生钱,一年照样能赚个几百万。但对于没啥资金或者经验不足的黄牛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很多黄牛折腾一年,十万块都赚不到。还有的黄牛前期投入太大,后续没有经济支撑,直接就破产了。

       当然,众所周知,除了手机号之外,中国人对于车牌号也有很高的“靓号”需求。

       最近几年,很多“天价车牌号”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国人对于“靓号”的特殊消费心理。

贩卖电话号码信息 算违法吗

       法律分析:贩卖虚拟运营商手机卡是否违法需要根据您的手机卡是否有合法来源,是否有相关资质等综合判断;若您是企业主体,需要有相应的许可等资质,如无资质,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提供手机号别人注册账号获利多少才算犯法

       贩卖电话号码信息违法。

       买卖电话号码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首先,我们说结论,买卖电话号码资源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哪些情况违法,哪些不违法,我们文末有具体描述。

       定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客观方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A.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B.违反信息控制人单方承诺或者特定行业规范承诺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保护的,不构成本罪。

       (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

       A.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一定价格卖与他人,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B.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守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

       (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

       根据法释〔2017〕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非法手段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表现为: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三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根据法释〔2017〕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三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情节严重的认定

       法释〔2017〕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可能大家现在有点晕,没关系,我们来梳理一下。从立法精神的角度来看,相关法律法规更侧重对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对购买行为的打击相对较轻。但不管怎么讲,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手机靓号是不是真的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危害到他人,是不违法的,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说卖手机号码有罪。可能涉嫌非法泄露、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获罪。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买靓号”是骗局,切莫轻信上当。

       买卖手机靓号的套路:

       1.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微信发布贩卖手机靓号虚假信息,出售“手机靓号”价格通常不高,在消费者问询卖家手机号码价格、如何交易等问题时,卖家往往显得很冷淡,一副“卖不卖无所谓”的态度,加上低价的诱惑,消费者比较容易上钩。

       2.交完押金后,商家会让买家将个人身份证信息发送过去,核对完信息后,买家将剩余款打给商家,最后商家将靓号过户到买家名下,并将手机卡邮寄给买家。

       3.商家索要买家身份证信息时,会让买家发三张照片,“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以及买家持身份证照片。

       4.当被害人将购买手机“靓号”的钱款通过微信转账转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后,便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卖手机号获利8万”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