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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_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zmhk 2024-06-07 人已围观
简介市场监督管理局_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呈现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呈现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
2.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太大吗
3.市场监督管理局谁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
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谁管
1、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属于国家行政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有几个单位整合而成的。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包括:
1、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监管
2、规范监管程序。
3、保证市场健康运行。
4、新形势下的自我提高。
5、保护投资者利益。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太大吗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
1、辖区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
2、消费品综合市场的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工作;
3、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
5、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6、承担上级下放到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行政许可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第十二条
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处理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的投诉。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由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本行政机关收到的投诉的,可以报请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谁管
有执法权。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物价、餐饮监管、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现在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都是以整合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个执法单位基础上而成立的,有行政执法权。场监督管理局只要经省政府批准,其可以执行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当然,一般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按其三定方案负责市场管理监督方面的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局职权有: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市场监管局有实权。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是以整合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个执法单位基础上而成立的,有行政执法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1、省政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负责管理,负责全省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市政府: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政府负责管理,负责全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县政府: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政府负责管理,负责本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政府负责管理,负责本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好了,今天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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